Posted by: mirror
Date: November 24, 2008 06:56AM
N年后的同学会,大家又聚在一起。回到过去的大教室(严格说应该是原址),大家不免要说一说近况和“赞美”母校的话。镜某的发言大致如此:进这个学校于镜某本人好像并没有什么,但却给镜某的母亲带来了终生的“自豪”。为此,镜某感谢这所大学。
校徽是大学生的一个标志了。学生的是白底红字,教师的是红底金子。学生校徽后便刻着学号。离开学校时,把校徽给母亲留作纪念了。母亲在临去世前,把这些东西都整理好了,又还给了镜某。有母亲就有家。母亲没了,房子再好,家也散了。
应该讲有过再次进这个大学的机会。曾经与校长聊过几个小时。好想彼此都有些“意思”,如同初次谈恋爱那样。但彼此又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,回学校的事也就“擦肩而过”了。